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
截 止 日 期:****.**.**
招 标 代 理:**********
地 区:镇江市
内 容:
我中心接受*****局的委托,就其手持电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于****年*月**日上午**:**-**:**将报价函报到我中心(同时提交相应数量的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具体需求,合理填报各项价格,编制规范的报价函(所有价格均只能作一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评标采取在满足本询价文件相关资质、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同时各供应商应作出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贵单位如确定成交后最快交付使用时间作出明确承诺,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另根据镇财综(****)第**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价*‰的成交服务费。
报送地址:***正东路**号五楼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柏林、李冬
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
成交服务费账户:收款人:***财政局;开户行:******信用联社**桥分社;账号:**********************;全国电子汇兑联行号:************
***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询价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制造商代理资质证书(协议)或项目专项授权书(制造商直接参加的,不受本条的限制);
*、需提****-****年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例以上(含*例);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策。
二、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手持电台
*、数量:**台
*、技术规格:
(*)概述:
调频范围:***-***MHz ***-***MHz
调制方式:**K*F*E
信道间隔:**KHz/**.* KHz
电源:*.*V/DC
尺寸(宽X高X深):**X***X**mm
重量:≤***g不带电池和天线 ≤***g带电池和天线
电池:****mAH镍氢电池
(*)接收机
灵敏度:*.** uV(**dB SINAD)
调制接收带宽:±*kHz
邻道选择性:≤-**dB
互调抗扰性:≤-**dB
寄生抑制:≤-**dB
音频响应:+*/-*dB
音频失真:≤*%
频率稳定度:±*ppm
(*)发射机
功率:*W-*W
调制限制:≤*KHz
杂波发射:≤-**dB
剩余调频:≤-**dB
邻道发射:<* uW
音频失真:<*%
频率稳定度:±*ppm
音频响应:+*/-* dB
(*)标配:
提供全套标准配置。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服务要求:
*、质保期:提供原厂免费质保服务*年(详细注明设备主要部件名称和其质保期限,另注明易损件名称和质保期限),并负责终身维保(质保期后的维修,供货方只收取材料费);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在到货检查及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等情形必须按同型号无偿更换;
*、质保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年内提供设备免费上门维护保养的次数不少于*次,列明维护保养计划;另外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使用方能及时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列明最新厂家配件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供应商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提供*天×**小时服务电话,设备使用周期内发生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技术人员必须**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借故推托而不到现场(紧急时维修技术人员必须**小时内到达现场);备品及备件需能及时提供,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升级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提供的设备必须与**使用的万格***兆集群系统相匹配,即所谓的**版本;
*、签订合同后**日内供货;
*、供应商可提供的其它详细的额外优惠条件以及有关承诺。
四、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报价函时需以人民币交纳报价金额*%的保证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以汇票、电汇、现金解款凭证或支票形式交纳,单独小信封密封(书写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盖章),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其报价无效。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工程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有效期为设备、工程验收合格后**个月,不计利息;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付款方式: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日内付**%;*、使用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日内付清余款。
六、货物(工程)交付:
*、供应商须承诺签定合同之日起 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报价书中注明具体的交货期);
*、供应商须注明本次报价的供货有效期限(从报价截止日算起)为**天。
七、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人后由采购人与供应商正式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格式由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一式叁份,合同签定后,需交一份给我中心存档)。
八、供货及资金结算:
采购中心收到委托采购人的项目资金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供应商据此正式履行其义务。设备(安装)结束后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回执及供应商发票原件(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交采购人存档)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资金结算手续。
九、报价函填报要求及格式:
*、按照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为全部货物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发生的全部费用,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交钥匙工程),不作变更;
*、报价函中需注明相应的供货期、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报价函中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提供设备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并提供相关的质检证明;
*、提供技术资料及厂方标准样本资料;
*、符合供应商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开户银行相关信息;
*、所有资料装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报价表及相关承诺)须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质检报告等)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